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从岳麓书院收藏的秦简《尉卒律》(内容多为秦统一前后的律令)的规定来看,秦在里吏任用上有意避开地方豪强,推行里吏与帅豪(地方的社会领袖)分离、行政权与社会性权威分离的新政策。《商君书》有《去强》《说民》《弱民》三篇,文句相关,主旨相近,都是讲治国为君要干预和削弱民间社会共同体内部的自治秩序,使之无力抗拒国家统治,从而为国所用。就制度设计而言,秦的立法者为了控制基层社会,希望在官僚行政系统之下塑造出一个驯服的里吏层级,他们的权力完全来自上级,因而绝对服从,为上级监管邑里,控制民众……明清时期,为了更好地处理乡里纠纷,地方的士绅们会共同研商,制定处理民事纠纷的乡规乡约,送呈给县衙并取得地方官的承认,以此让乡民共同遵守。同时,由于地方官希望政简刑清,不愿花费太多的功夫在处理诉讼案件上,也会常常将诉讼的双方送回乡里,让他们找人仲裁。下表是明朝徽州地区部分乡村纠纷处理方式:
“户婚田土钱债”等事务 | 无需向地方政官提诉便在乡村解决的纠纷 | 向地方官提诉的诉讼 | ||
经各种调停和仲裁解决的事例 | 当事人之间经谈判解决的事例 | 提诉后在当地调停和解的诉讼 | 在法庭上经地方官裁定解决的诉讼 | |
38例 | 5例 | 27例 | 5例 | |
民间调停解决的纠纷 70例 | 官府解决的纠纷 5例 |
——摘编自陈侃理《秦汉里吏与基层统治》、崔晶《基层社会治理的构建——基于明清时期国家法与习惯法互动的视角》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评述明清时期基层治理的变化?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地方自治传统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基层治理的管理。美国建国后,基本保持了地方自治的传统,乡镇是最基本的地方自治单位,承担着除司法之外的所有公共服务功能。法国大革命后,形成了以自治市镇为基层单位的制度,每个市镇的市长和市议会都由普选产生,市长同时对中央政府和本地选民负责。英国在1835年颁布《市政法案》,确立了英国近代自治市制度。法案规定自治市政府和议会都由当地选民选举产生,地方征税所得也由自治市自主开支,但必须接受选民监督。
——据侯晓光《村民自治研究》整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与中国基层治理相比,指出近代西方基层治理制度发展趋势的不同,并简要分析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