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西方部分国家义务教育制度建立概况
国家 | 相关法案 | 主要规定 |
美国 | 《义务教育法》(由马萨诸塞州颁布,1852年)等 | 8~12岁儿童每年至少就学12周(到19世纪末,美国超过三分之二的州颁布了实施义务教育的法令) |
英国 | 《初等教育法》(1870年) | 对5~12岁的儿童实施强迫教育,由财政拨款开办的公立初等学校,每周的学费不得超过9便士 |
德国 | 《普通学校法》(1872年) | 6~14岁的8年初等教育为强迫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基础学校(4年制)和高等国民学校(4年制) |
法国 | 《费里教育法》(1881~1882年) | 6~13岁的儿童必须接受强迫性的世俗化义务教育;免费 |
——据文进荣《从历史的视角看西方义务教育的发展》整理提取材料信息,围绕西方国家近代教育发展的某一特征,提出一个关于其背景或影响的观点,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观点体现材料信息,论点明确,史论结合,阐述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