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和引导。阅读案件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案件

“误伤已父”案

“血亲复仇”案

“醉酒杀人”案

案情

甲的父亲乙和丙争吵打斗。丙用佩刀刺乙,甲随即用棍棒还击丙,误伤了自己的父亲乙。甲应该被怎样论处?

谦之几岁大时,生母去世,他的父亲将她暂时掩埋在田边,后被同族人朱幼方放火焚……长大后,他亲手杀了朱幼方,然后到官府自首。

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酒醉杀人并逃亡,官吏抓捕他的父亲投进监狱。上官兴自首请罪,请求释放他的父亲。

按法律断案

按照《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规定“杀伤父母的……要在市上斩首示众。”

按照《晋律》规定“处理亲属间犯罪时,应根据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判断罪责的轻重。

按照《唐律疏议·捕亡》规定“杀人的判处斩首。”

实际断案

甲未被判罪。理由:董仲舒认为儿子看到父亲被人打,出于孝道用杖击打对方,即使打错了,也不应该治罪。

皇帝肯定谦之的道义,免了他的死罪。理由:杀一罪人,未足弘宪;活一孝子,实广风德。

皇帝下诏敖免上官兴的死罪,改判流放。理由:上官兴自首请罪,以求释放他的父亲,属光大孝义的行为。

(注:“误伤己父”案摘译自《太平御览》卷六百四十;“血亲复仇”案摘译自《晋书》

卷五五;“醉酒杀人”案摘译自《旧唐书·王彦威传》)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自拟论题,加以阐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论证充分)

【考点】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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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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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首先铸刑书,公元前513年晋国铸刑鼎,以后诸侯国纷纷起而仿效。随着法律的公开化,“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战国初年,魏国的李悝在总结各国法律的基础上,编定《法经》,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体系的法典著作。《法经》分盗、贼、囚、捕、杂、具六篇,是一部诸法合体分篇而以刑为主的法典,商鞅变法的《六律》就是仿照《法经》的内容和体裁制定的。……中国古代法规中不但有一般的惩治刑事犯罪的内容,还载有国家体制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条款,既包括了军事、财政、经济、文教等方面的职责,又有严格的处罚规定;不但详列了判决量刑标准的实体法,还包括具体处理诉讼、办案断狱的程序规定。此外,还明确规定了各级官吏的职责、待遇和具体工作细则,乃至考课、升贬、休假、丧葬之制也无不在内。律、令、格、式、例和诏敕、上级批详等长期并行。

1870年,清政府进行了一次法律修改,虽然是小修小改,但还是迈出法律变革的第一步。1889年,戊戌变法虽然失败,但新思想日益深入人心。随后,由于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攻入北京,缔结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统治岌岌可危,清朝政府被迫承认,不变法实难苟存,一些高官权臣们也认为不图强则不能自立。1902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刑部左侍郎沈家本和驻美大使伍廷芳等主张兼取中西,着手修订法律,得到清朝政府的同意。

——摘编自韦庆远、柏桦编著《中国政治制度史》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法规建设特点。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末修订法律法规的原因。
材料分析题 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