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中国近代幼稚教育事业的起步与明治维新以后的日本教育改革有密切联系,“近数年来,复自日本绝黄海以渡,来于中国”。晚清政府逐渐认识到幼稚教育的重要性。1903年,张之洞、端方上书称:“幼稚园者,以抚育孩提而驯之于姆教。揆其立法,用意之精,深合乎中国古先之制。”1907年,清朝学部发布咨文,要求“各省广设幼稚园以立蒙养之基础”。此后上海、芜湖、醴陵、九江、苏州、南京、宁波等地区相继设立幼稚园。除此之外,随着东西方交流的日益频繁,各种从事幼稚教育研究的学术团体也纷纷成立,有关幼稚教育的学术活动也频繁举行,各幼稚教育研究团体召开的年会也都成了探讨相关内容的学术盛会。再者,有关幼稚教育的著作、译著此时也纷纷出版。此时,中国近代儿童保育工作在这期间已经发展成一门独立的专门性学科,关爱儿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已经作为一种集体意识和情感为人们所接受。
——摘编自于贵超《<申报>中的近代中国儿童观嬗变过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