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作为政治制度的一部分,有一个更替嬗变的发展过程。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律延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材料二 从《法经》到《大清律例》,中国封建法典自成体系,独具特色,素有中华法系之称。中国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国家的最高立法权,皇帝的诏书往往成为法律。中国古代法律,强调遵行礼教,强调纲纪伦常,礼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写进法律。                                 

——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材料三:由于礼的侵入,法律思想的德化,法律制度的儒化,使道德高于一切,法律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在人们的意识中道德的标准高于一切,道德意识较强,法律意识是服从于道德意识的。另外,由于德礼为先,属主导,将法的作用限制到一个极小的范围即罚以内,人们对于法的认识仅在于是镇压、惩罚,这样一来,人们避犹不及,更谈不上运用和掌握。

——郑永流 萧伯符《再议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2)结合材料二、三分析如何看待治国过程中“礼法结合”这一特点?

材料四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3)依据材料四,归纳改革开放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原因。
【考点】
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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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华法系”专指中华文明史上形成的、以调整社会关系、构建社会秩序、维护国家统治为目的的中国古代法律。它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先秦——理论奠基,秦汉魏晋南北朝——初步建立,隋唐一体系成熟,最高执行权,最高立法权,均掌握在以皇帝为首的朝廷统治集团手中,统一行使。作为国家主流思想的正统儒学,注重精神引导,根据人性的善恶;另一方面,基于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从而实现道德法律共同治理。从西周统治者关于“敬天保民”思想的提出,到孔孟关于“仁政”理论的形成,也全面体现“民为邦本”的民本主义原则。

——摘编自朱勇《中华法系的形成与特征》

材料二   新中国70年立法,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1949﹣1977年)、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制恢复和快速发展时期(1978﹣2011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时期(2012﹣2050年),我们要把改革取得巨大成就而激发出来的满腔热情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一方面,要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更好地用法律保护人、尊重人、规范人;另一方面,不断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法律文化,并将之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竭动力。

——摘编自冯玉军《70年法治建设波澜壮阔》

(1) 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华法系的特征。
(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新中国70年立法的启示。
材料分析题 普通
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制建设。中央人民政府相继制定颁布了《婚姻法》《工会法》《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以及禁毒禁烟、战犯罪犯改造等重要法规。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此次会议,同时还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等重要法律。以上法律法规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格局。

——摘编自刘文光《新中国法制建设:新世纪之初的历史回眸和反思》

材料二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宪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指出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立了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和目标。在制定新宪法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法律128件,关于法律的决定75件,共计203件,这些法律涉及国家机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对外开放、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从1985年开始,我国已实施了两个全国性的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计划,现在正在实施第三个五年计划。从1994年12月到1998年5月,中共中央举办了七次法制讲座。出现了从重人治、轻法治向重法治转变,从权力至上向法律至上转变,从重义务轻权利向权利义务并重转变和从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向两者并重转变的现象。

——摘编自李玉荣《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及其基本经验》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重视法制建设的主要原因。
(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综合上述材料,简述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经验。
材料分析题 普通
3.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华法系”专指中华文明史上形成的、以调整社会关系、构建社会秩序、维护国家统治为目的的中国古代法律。它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先秦——理论奠基,秦汉魏晋南北朝——初步建立,隋唐一体系成熟,最高执行权,最高立法权,均掌握在以皇帝为首的朝廷统治集团手中,统一行使。作为国家主流思想的正统儒学,注重精神引导,根据人性的善恶;另一方面,基于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从而实现道德法律共同治理。从西周统治者关于“敬天保民”思想的提出,到孔孟关于“仁政”理论的形成,也全面体现“民为邦本”的民本主义原则。

——摘编自朱勇《中华法系的形成与特征》

材料二   新中国70年立法,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1949﹣1977年)、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制恢复和快速发展时期(1978﹣2011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时期(2012﹣2050年),我们要把改革取得巨大成就而激发出来的满腔热情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一方面,要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更好地用法律保护人、尊重人、规范人;另一方面,不断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法律文化,并将之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竭动力。

——摘编自冯玉军《70年法治建设波澜壮阔》

(1) 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华法系的特征。
(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新中国70年立法的启示。
材料分析题 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