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违法犯罪善用法律维权】
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下是盘龙区八年级某同学在法治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调查。
初中生刘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调查:
(1)刘某的经历对我们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有什么启示?
遭遇校园欺凌学生的行为调查:
被欺凌者行为反应
比例
对遭受欺凌习以为常,忍气吞声
55%
想要求助,但是不知道向谁求助
80%
以暴制暴,被欺凌了要以牙还牙
33%
(2)遇到侵害,我们中学生应该怎样做才能使类似的“欺凌”行为止步?
材料一 15岁的中学生刘某原本是一名别人眼中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辱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材料二:下列是“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调查表”。请依据表格内容,回答问题。
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调查表
调查事项
调查结果
校园欺凌事件的起因
约有55%由“日常摩擦”引起
实施欺凌者的特点
不守规矩、视暴力为正义……
受欺凌者的表现
1/3的人对遭受欺凌习以为常,不会告诉别人;
1/4的人表示他们不知道向谁求助
14岁的阿豪以前一直是三好学生,可从初二开始,他开始沉迷于网络游戏,上课经常迟到,作业经常不交,学习成绩更是直线下降,不久结识了社会上一些不务正业的朋友。阿豪很快就学会了抽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更是家常便饭。某天阿豪发现中学生小清一人在家,就想去“借”点钱。他翻窗进屋后将小清控制住并让她交出家里的财物,随后打砸小清家的电视、家具等物品以威吓小清。小清谎称家里没有现金并与其周旋,趁阿豪不备,将其锁在屋内,之后大声呼救,并拨打电话报警,最终警方及时将犯罪嫌疑人阿豪抓获。阿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以罚金五千元。阿豪的经历真让人唏嘘不已。
结合材料,请运用“做守法的公民”的相关知识对阿豪和小清的行为进行解读。
判断:
理由:
【做守法公民】
材料一 《今日说法》曾采访过一个青少年犯罪团伙的“老大”金某,获知了金某的犯罪经历。
金某:我今年17岁。读初一时,由于成绩不好我开始经常旷课去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厅,并在那里结识了一批社会上的小混混。零用钱不够花,我就去勒索小同学的钱。后来我索性辍学了,在社会上打拼的过程中,我组建了一个团伙,他们的年龄都与我差不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们结伙抢劫20起,故意致人重伤5起,劫得财物约8万元。
记者: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待金某的将是法律的处罚。
材料二 【法网恢恢】
张华抢劫被抓的经过:某天张华发现中学生小新一人在家,就想去“借”点钱。他翻窗进屋后将小新控制住并让她交出家里的财物,随后打砸小新家的电视、家具等物品。小新谎称家里没有现金并与其周旋,乘张华不备,将其锁在屋内,之后及时大声呼救,拨打电话报警,最终警方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张华抓获。小新在后来的诉讼中对张华提出附带的民事赔偿要求。
【典型案例】
贺某为牟取利益、吸引流量,在其微博账号散布当红组合XX团成员赵某某的个人隐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警方给予了罚款五百元的处罚。之后,贺某不仅没有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找到了另一个“发财之道”。他虚构网红“猫妹妹”粉丝充值返福利,利用QQ等聊天工具建群,诈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贺某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法官说法】
随着电脑、手机使用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再加上“网红文化”盛行,针对未成年人“追星”领域的网络诈骗案例明显增多。在众多典型案例中,没有及时维权的受害未成年人都有以下弱点:发现自己被骗后,害怕被批评或者受不法分子恐吓,而不敢告诉家长、老师;想维护自己权益,却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不知道该用哪些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
因此,提醒家长、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未成年人防诈骗安全教育,培养其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
在道德与法治课上,老师带领学生开展了以下几个环节的教学活动,请你参与。
【析案例】小周是某中学高二学生,他无心上学,沉迷于网络游戏。为了买装备,他经常向低年级同学“借钱”,为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不思悔改,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周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1)请结合材料,分析哪些因素导致了小周走上犯罪道路?
【看数据】2018年~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2.7万人,年均上升7.7%;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从2018年的4600多人上升至2022年的8700多人,年均上升16.7%。
(2)针对上述现象,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应怎样预防犯罪?
【辨对错】青少年一方面要避免自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另一方面也要学会正确应对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
(3)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就小华和小丽的两种观点,请你辨析。
①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承担民事责任
②加强自我防范→杜绝不良行为→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④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有勇有谋地斗争→做法律的坚定捍卫者
①“恶不积不足以灭身”,作为青少年要防微杜渐、预防犯罪
②我们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③法律救济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④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我们青少年义不容辞的责任
①毒品会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
②预防违法犯罪就当远离毒品
③吸食毒品就会受到刑罚处罚
④戒绝毒瘾需要坚强的意志力
2024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
【法治故事•暴力小孩】
15岁的中学生李磊原本品学兼优,但时常遭受他人的欺凌,一直默默忍受。一次同学生日聚会上,他认识了个社会上的“好朋友”,说可以“关照”他。自此以后,李磊经常偷偷地把管制刀具带到学校,时不时拿出来恐吓同学,自己却觉得没什么大碍。为了和社会上的“好朋友”搞好关系,他经常夜不归宿,跟朋友一起喝酒、去网吧打游戏……后来,因在网吧与人发生口角,李磊把对方打成重伤。最终,李磊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评论互动•众说纷纭】
李梅:面对欺凌,我们不能硬碰硬啊,要机智应对才行。
刘星:校园欺凌无小事!遇到了坚决报警,让警察叔叔为我们撑腰!
张伟:我们可以告诉父母和老师,也有许多可以寻求帮助的途径呀,实在不行去法院告他,都比找社会朋友强啊!
李龙:太无知了,这就是不懂法的严重后果,我们可不能一时头脑发热,做出遗憾终生的错事。
案例一:为挣快钱偷渡金三角,扮演股票老师、老师助理、股民等虚假角色、统一话术,针对境内居民实施诈骗。2023年7月11日,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周某某等20人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被分别判处六年十一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案例二:下图是初中生刘某走向犯罪的轨迹。
请结合材料,联系所学知识,探究并完成任务。
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让我们一起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①
②
③
八年级(1)班全体同学
2024年xx月xx日
①不能追求新潮和酷感
②不要涉足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③不要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
④交友要谨慎,如果发现有吸毒或贩毒的朋友,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透视校园欺凌 明辨是非善恶
看谁不爽就轮流扇对方耳光、用脚踹,强迫女孩脱光上衣、裸体跳舞,并用手机拍摄视频上传微信群……2016年12月13日,8名被告人因强制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均被温州鹿城法院判刑。8人案发时都还不到18周岁,他们对3名女孩施暴,被害女孩年龄最小的仅15岁。令人唏嘘的是,施暴人中的王某也曾是被欺凌者,为了让资金不再被欺负,竟然也加入了“欺凌团伙”。
处在青春叛逆期的青少年,以结伙的方式“欺凌”同学、同伴,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触目惊心。人民日报评论员曾对全国29个县104825名中小学生的抽样调查发现,校园欺凌发生率为33.36%,其中经常被欺凌的比例为4.7%.受欺凌者,如果长期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下,会遭遇严重的心理创伤,而这种伤害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心理治疗和干预,往往会延续至成年后,影响当事者一生的性格发展和身心健康。
青春不是借口,叛逆也不是理由。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些青春年少的欺凌者?人生本是平等的,为何唯我独受欺?我们又该如何帮助那些受欺凌的弱者?
请认真阅读上述文字与图画,结合《思想品德》所学知识,或评析上述欺凌者的欺凌行为,或为被欺凌者今后能摆脱欺凌支几招。(请任选其一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