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守法公民】
材料一 《今日说法》曾采访过一个青少年犯罪团伙的“老大”金某,获知了金某的犯罪经历。
金某:我今年17岁。读初一时,由于成绩不好我开始经常旷课去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厅,并在那里结识了一批社会上的小混混。零用钱不够花,我就去勒索小同学的钱。后来我索性辍学了,在社会上打拼的过程中,我组建了一个团伙,他们的年龄都与我差不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们结伙抢劫20起,故意致人重伤5起,劫得财物约8万元。
记者: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待金某的将是法律的处罚。
(1)金某的犯罪经历对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有什么警示?
材料二 【法网恢恢】
张华抢劫被抓的经过:某天张华发现中学生小新一人在家,就想去“借”点钱。他翻窗进屋后将小新控制住并让她交出家里的财物,随后打砸小新家的电视、家具等物品。小新谎称家里没有现金并与其周旋,乘张华不备,将其锁在屋内,之后及时大声呼救,拨打电话报警,最终警方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张华抓获。小新在后来的诉讼中对张华提出附带的民事赔偿要求。
(2)结合“法网恢恢”的故事,运用所学知识,请你谈谈是否赞同小新的做法,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