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903-1911年中国制定的部分法律一览表

时间 出台律法 备注
1903年 《重订铁路简明章程》 规范铁路修建管理,对外资筑路提出某些限制。
1904年 《商会简明章程》 大力劝办商会,中国第一部关于商会的法律文件。
《学堂章程》 规定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学制、任务和管理细则。
1906年 《破产律》 规范企业破产行为,加强管理和保护。
《奖给商勋章程》 奖励工商业发展
1908年 《钦定宪法大纲》 参照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制定,删去了其中限制君权的条款。主要内容分“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
1909年 《法院编制法》 规定了法院司法审判权的独立
1910年 《大清新刑律》 废除“凌迟、枭首”等苛刑,中国第一部刑法典。
《大清矿务章程》 参照外国法律制定的较为完整的矿业法规。
《大清著作权律》 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1911年 《大清民律草案》 民法与刑法分离并独立出来,中国第一部民法典。

——据张德美《探索与抉择:晚清法律移植研究》等

解读材料,提炼出一个观点,并结合中国近代史的相关史实,加以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合理,史论结合,逻辑严谨。)

【考点】
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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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清末新政开始后,文化相对落后的东北新学蔚起,开启了教育近代化的历程。这一历程是在引进、走出、对抗与交融中完成的。

表现

引进

清末教育新政,中国人“假道于日”,学习西方。从1901年到1910年的10年间,新式教育迅速发展,我国近代教育进入系统化和制度化时期。到了民国时期,中国引进欧美教育模式,来构建自己的近代教育体制。

走出

为了学习西方,东北地方政府还经常派人出国考察。清末多派往日本考察。欧战以后,时有特派专员分驻欧美考察。据统计,东北大学的128名教职员中,留过学的有77人。这些人大量翻译、引介和使用国外著作和教育办学思想。

对抗

五四运动以后,反帝爱国思想深入民心。尤其是1925年,东北各大城市响应全国教育联合会的要求,将“民族主义”融入教育中。东北地方政府针对帝国主义殖民教育的侵略,开展了“收回教育权”运动,“抵制外人实施的同化式教育”,以实现民族教育自决和本土化。

交融

清末课程安排,既有传统的修身、读经讲经,又有代表西方先进文化的格致(包括植物学、声学、力学、化学等)、体操、图画等内容。到了民国时期,明令废止经学,各学校也翻译和引介了西方大量书籍作为教材等。中西兼备、文理并重的教学内容,体现了当时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和美育等“五育”和谐发展的教育方针。

    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选取部分或全部材料,围绕“东北教育发展”这一主题自拟论题,结合中国近现代史内容加以论述。(要求:明确所选信息,写出论题。论述过程要史论结合,史实准确,解释分析逻辑清晰。)

论述题 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