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1911年中国制定的部分法律一览表
时间 | 出台律法 | 备注 |
1903年 | 《重订铁路简明章程》 | 规范铁路修建管理,对外资筑路提出某些限制。 |
1904年 | 《商会简明章程》 | 大力劝办商会,中国第一部关于商会的法律文件。 |
《学堂章程》 | 规定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学制、任务和管理细则。 | |
1906年 | 《破产律》 | 规范企业破产行为,加强管理和保护。 |
《奖给商勋章程》 | 奖励工商业发展 | |
1908年 | 《钦定宪法大纲》 | 参照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制定,删去了其中限制君权的条款。主要内容分“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 |
1909年 | 《法院编制法》 | 规定了法院司法审判权的独立 |
1910年 | 《大清新刑律》 | 废除“凌迟、枭首”等苛刑,中国第一部刑法典。 |
《大清矿务章程》 | 参照外国法律制定的较为完整的矿业法规。 | |
《大清著作权律》 | 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 |
1911年 | 《大清民律草案》 | 民法与刑法分离并独立出来,中国第一部民法典。 |
——据张德美《探索与抉择:晚清法律移植研究》等
解读材料,提炼出一个观点,并结合中国近代史的相关史实,加以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合理,史论结合,逻辑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