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从殷墟卜辞来看,殷商时期的“帝令(命)”都属于外在之命,是上天意志作用于人间政治的结果,因此纣王曾声称:“我生不有命在天”。代商自立后,周人在保持“天”的绝对权威的同时,也赋予了其一定的人文主义的内涵,也就是“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在周人的观念中,如果只知礼奉上天,却对民众的诉求无动于衷,是无法维持政权的统治来上契天命的,因为天与民是一体之两面,天意即民意,“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于是“以德配天”转化为“德以保民”。
——摘编自徐燕斌《西周的德性政治与合法性构建》
材料二 汉武帝即位之初,诏丞相、列侯、二千石等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由武帝亲自策问古今治国之道。董仲舒对策推尊儒学,建议凡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都予禁止,受到武帝的赞许;其“天人感应”学说也为武帝寻找天人之征,拾遗补阙(缺),增强了武帝行使皇权的自信心。此后,武帝逐渐黜黄老刑名之言,为博士官置弟子,结业以后第其高下补郎中、文学等职,打开儒学利禄之门。与此同时,武帝仍任用酷吏打击豪强、整饬吏治等。当时人物如公孙弘(丞相)学《春秋》杂说,习文法吏事而缘饰以儒术;张汤为廷尉,条定法令,用《尚书》《春秋》作为文饰,是为“文法”。汉武帝以后,汉宣帝、光武帝、汉明帝等都重用文法吏,以刑名绳下。
——摘编自白兴华《论秦汉政治思想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