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文官制度从源头上讲来自中国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一种选官制度。科举即分科取士,它是采用公开考试方式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其实质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科举制度创建于隋朝开皇七年(公元587年),经历唐的兴盛,宋的改革,明的强化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废止,共一千三百余年。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重要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度不仅为历代封建王朝选取了难以计数的官吏,对封建社会中后期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被西方国家吸收逐渐形成和建立了具有世界意义的现代文官制度。
——摘自《科举制度的世界影响》
材料二 18世纪末以来,英国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日趋重要,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1854年,在工业资产阶级的强烈要求下,《诺斯科特—屈威廉报告》发表,对文官的选拔、晋升等提出改革建议。根据此报告,英国于1855年和1870年两次颁布法令,确立了近代文官制度。它规定由独立于党派政治之外的文官委员会来主持文官考选事宜,引入公平竞争机制,优胜劣汰、选贤任能。文官不受选举与执政党更迭的影响,只要无过失就不受免职处分,可一直工作至退休。文官不得参加政治活动,不得兼任议员或政务官员,不得参加政党和营利性经济活动。有人称文官为“从不更迭的幕后政府”。
——摘编自张延华《廉洁与效率:英国两次文官制度改革的共同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