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秦朝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三者互相牵制,共同对皇帝负责。地方上推行郡县制,郡县长官由中央直接任免,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西汉初期,在中央基本沿袭秦朝的三公九卿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相权逐渐膨胀。到汉武帝时期,为了加强皇权,设立中朝,重用身边的亲信参与决策,从而削弱了丞相的权力。地方上实行郡国(郡县与分封)并行制,既有中央直接管辖的郡县,又有分封的诸侯国。后来,诸侯王国势力坐大,威胁到中央集权,汉武帝通过推恩令等措施逐步削弱诸侯王势力,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摘编自张星久《中国政治制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