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秦)郡县官吏统统由享受俸禄的职业官僚担任,任免权集中于中央。……郡守掌行政,郡尉掌军事,郡监御史掌监察。……郡县官必须服从朝廷的统一调动。官员调任官职,不得携带旧部属吏。每年正月“大课”,中央考课郡守,郡守考课县令长。
——李治安主编《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
材料二 刘邦建立汉家帝业一方面必须“承秦”包括承秦之制,另一方面又必须尊重东方社会之习俗,特别是楚、齐、赵人之俗。
——摘编自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
材料 秦朝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三者互相牵制,共同对皇帝负责。地方上推行郡县制,郡县长官由中央直接任免,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西汉初期,在中央基本沿袭秦朝的三公九卿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相权逐渐膨胀。到汉武帝时期,为了加强皇权,设立中朝,重用身边的亲信参与决策,从而削弱了丞相的权力。地方上实行郡国(郡县与分封)并行制,既有中央直接管辖的郡县,又有分封的诸侯国。后来,诸侯王国势力坐大,威胁到中央集权,汉武帝通过推恩令等措施逐步削弱诸侯王势力,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摘编自张星久《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一 公元前230年到公元前221年,秦陆续灭了六国并采用以法家为主、兼蓄并用其他学派思想的做法,追求“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的格局。……秦统治者把“皇帝”这个头衔作为自己的专属称呼,皇帝之下是三公,三公之下有九卿,“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下辖若干县,县按大小设县令或县长。
——摘编自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材料二 秦朝建立后面临如何对待各地区不同文化的问题,秦以吏、法、郡县治东方,结果激起东方社会反抗,其间包含着区域文化的差异与冲突。由此,刘邦建立汉家帝业,一方面“承秦”,另一方面又必须尊重东方社会之习俗,允许或默许东方王国不用汉法,从俗而制。在东方政策问题上,秦始皇想快速实现文化统一、刘邦则容忍不同区域文化存在,结果都不成功。这个时候,第三种方案登台了,这就是儒家学者提出的“德教”。因此,有学者认为“政治上结束战国是秦代,而文化上结束战国却是在汉代。”
——摘编自楼宇烈《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
材料一 公元前200年,平城之战让汉高祖刘邦见识到匈奴军事力量的强大,因此他采纳娄敬的建议,决定与匈奴和亲,开放关市,并每年送给匈奴大批丝绵酒食等物。即便如此,匈奴仍时有南下,骚扰汉朝边境。汉文帝时期,贾谊等人对朝廷的和亲政策极为不满,认为这是一种“倒县(悬)之势”。贾谊强烈呼吁要维护汉朝天子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消除匈奴对汉朝造成的威胁。
——摘编自樊文礼、史秀莲《汉代儒家的民族观——以贾谊、董仲舒、何休为中心》
材料二 昔高帝初定天下,昆弟少,诸子弱,大封同姓,故孽子悼惠王王齐七十二城,庶弟元王王楚四十城,兄子王吴五十余城。封三庶孽,分天下半。今吴王前有太子之隙,诈称病不朝,于古法当诛。文帝不忍,因赐几杖,德至厚也。不改过自新,乃益骄恣,公即山铸钱,煮海为盐,诱天下亡人,谋作乱逆。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
——摘编自晁错《削藩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