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更好吸引和利用外资,要兼顾发展与安全,稳妥有序推进对外开放,为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经营提供明确指引、创造更大空间。
近年来,我国不断放宽外资准入,2017年起连续五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两个清单的限制措施分别由93条、122条缩减至31条、27条,在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金融业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2021年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造业领域限制措施率先实现“清零”。
202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宣布,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024年9月8日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将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这标志着我国制造业的开放水平不但明显领先于发展中国家,甚至高于相当一部分发达经济体。
下一阶段,我国将创新方式放宽外资准入,持续优化外资促进政策,进一步增强外资企业在华投资和发展信心,将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