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兴起乡村建设运动。为复兴日趋衰落的农村经济,实现“民族自救”,一批知识分子到农村建立实验区,从事以兴办教育、改良农业、流通金融、提倡合作,改善公共卫生和移风易俗等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建设实验。据统计,20世纪30年代,成百上千的城市知识分子来到农村,或担任民众学校的老师,或指导农民防治病虫害。他们自下而上,努力使中国农民摆脱贫困愚昧,推动农村走向现代化。但作为乡村主体的农民并不太欢迎乡建工作,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开会时有技术人才,有地方、中央政府的人,有教育界的人,但乡村农民的代表几乎没有。抗战开始后,有些乡建工作者辗转至后方,继续其未竟之事业。然而,作为一场大规模社会运动的乡村建设还是结束了。
——摘编自阎明《深入民间:近代中国的乡村建设运动》
材料二 20世纪30年代,英国提出了“保护性治理”的乡村振兴理念。为限制城市的“破坏式”扩张,20世纪上半叶,英国政府先后出台《限制带状发展法》《绿带法案》,通过空间规划解决农村土地占用矛盾并促进城乡融合。同时,为应对农产品短缺,英国政府又先后颁布《斯科特报告》与第一部《农业法案》,制定了一系列限制城市过度蔓延、支持农业补贴、扶持农业有序发展的规划方案。20世纪中叶之后,随着居民对高质量生活环境的需求日趋强烈,乡村政策制定的目标逐渐转向“乡村生态保护与社区生活质量的平衡发展”。英国政府努力推进农业的规模化与市场化经营,鼓励地方社区和志愿组织积极参与,形成“政府—社区组织—积极分子”合作共治。
——摘编自武小龙《英国乡村振兴的政策框架与实践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