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7世纪末的英国,越来越多曾被视为“奢侈”的商品和服务进入中等阶层生活,甚至社会下层也通过各种渠道渗入到奢侈消费中来,奢侈消费日益成为“没完没了争论的话题”。在大讨论过程中,“有益的奢侈”理论承认在所有社会等级中追求生活舒适和便利,同购买生活必需品一样有益。曼德维尔(1670—1705)更是将这场大讨论推向了高峰,他将奢侈品宽泛地定义为“一切并不直接满足人的生存需要的东西”,公开反驳所有对奢侈的指控,认为奢侈是一项公共福利,奢侈品能够满足人们追求快乐的心理需要,人们沉溺于奢侈品能够推动商业的扩展和穷人就业。这场大讨论使人们不再从道德角度来看奢侈消费的问题,开始关注中等阶层甚至劳工的消费动机和消费实践。大讨论也使人们意识到,奢侈消费为产品革新和时尚与设计的变化提供了大量机遇。
——摘编自李新宽《18世纪英国奢侈消费大讨论》
材料二 1931年10月1日,《申报》刊载了《抗日会决议对日绝交范围》:“(一)不买日货,不卖日货,不运日货,不用日货:(二)不以原料及一切物品供给日人:(三)不乘日轮,不以货物装于日本轮船,不起卸日货;(四)拒用日本银行钞票、提取日本银行存款,对日本银行停止收解;(五)不与日本人工作;(六)不雇日本人;(七)不登载日人及日货广告;(八)不接待日本人。”
材料三 近代中国,洋货凭借其质量与价格的吸引力,在市民追求社会地位与时尚潮流的过程中,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备品。然而热衷于选购国货,并希望借此实现国强民富的观念也长期影响消费潮流。南京国民政府工商部积极举办国货展览会,并严令各省市总商会,国货商品必须冠以国货字样:社会上也出现了要求商店销售国货并禁售洋货的呼声;与此同时,中华总商会以及各地商会纷纷颁布有关国货销售的章程;当时的新闻媒体也在积极宣传国货;1932年,国民政府宣布将次年定为“国货年”。国货运动如火如荼的展开对普通民众的消费习惯与消费行为的转变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摘编自谭玉秀、范立君《消费行为下的家国情怀——20世纪30年代中国国货运动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