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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汉代察举制是重“德行”,考试为辅,“德行”关不过,不可能得到州郡举荐;考试是次要的,不过是“量才录用”而已。而隋唐科举取士,则重考试文词。
——摘编自祖慧、龚延明《科举制定义再商榷》
材料二:科举取士数量统计表
年数 | 榜数 | 取士总数 | 年均取士(进士) | |
唐 | 290 | 266 | 6603 | 23 |
宋 | 320 | 130 | 正奏名42588+ | 314 |
特奏名50352 | ||||
元 | 98 | 16 | 1139(左右榜) | 12 |
——摘编自邓小南《王安石与他的时代(二)》
材料三:科举制的创立和实施,使选士任官大权由朝廷掌握;科举制向中小地主打开了入仕的门路,有效地笼络了广大的中小地主,大大地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封建国家选拔出许多优秀的人才,提高了吏治水平,为封建国家增添了生机和活力;调动了全社会研习儒家经典的积极性,推动了儒家思想的传播和普及,促进了思想的统一。
——摘编自俞启定主编《中国教育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