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49年12月,农业部召开第一次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把推广良种作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之一,并制定了《五年良种普及计划(草案)》,动员广大农民选育优良品种。到农村改革前,基本形成了县良种场为核心、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良种场为桥梁、生产小队种子田为基础的三级良种繁育体系。1978年4月,国务院批转了农林部《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报告》,批准在全国建立省、市、县三级种子公司。2000年《种子法》实施之后,大量民营种子企业开始出现;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引进了一批优良品种、种质资源,也吸引了部分育种人才。经过长期的发展,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制种基地和152个制种基地县,保障了70%以上农作物用种需求;240家核心育种场和9500多家扩繁基地能够保障全国3/4的畜禽用种需求;934家水产原良种场及育种中心提供了40%的水产苗种。农作物种子年进口量约占国内用种总量0.1%,且以蔬菜种子为主。主要农作物和畜禽品种具备核心竞争力或种源可控,如果出现极端断供情况,总体上也不会出现“卡脖子”现象。
——摘编自孔祥智《必须彻底解决种质资源“卡脖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