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鼓励集体和农民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将资金集中起来,联合兴办各种企业,尤其要支持兴办开发性事业。”这条政策区别于以往的主要意义在于,解决了当时由承包制引起的集体与个人之间的矛盾,为乡镇企业在新环境下指明了发展路径。此后,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增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与此同时,乡镇企业为农民收入增长提供了新的来源。1978~2006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水平逐步提高,由人均年收入308元增加到8369元,乡镇企业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8.2%提高到46.4%,乡镇企业已成为支持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更重要的是,乡镇企业带动了农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开启了城镇化的进程。
——摘编自李晓寒《当代中国改革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
材料二: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由于当时农村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城市工厂可以将一部分宜在农村加工的产品或零部件有计划地扩散给社队企业经营,这给城市工业的“三废”等污染进入农村地区提供了渠道。一些高污染的行业如造纸、化工等则以联营、分厂等名义进入农村地区,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为此,198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明确指出“禁止污染向乡镇、街道转移”。此外,这一时期农村的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在促进乡镇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同时,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一是乡镇企业未经处理排入环境中的“三废”,导致了水、土壤和空气的污染;二是乡镇企业为扩大规模,大量砍伐森林,占用耕地,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从污染范围和程度来看,乡镇企业引致的污染已远超城市工业污染,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因此,“对乡镇企业的发展,要合理规划,应当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
——摘编自闵继胜《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环境治理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