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均田制的破坏导致租庸调制无法实行,政府税收难获保证,而诸多藩镇不纳贡赋,对藩镇用兵又耗费巨大,更是加重了财政负担,遂使唐朝的财政陷于严重危机。整顿财政,改革税收制度,成为唐朝的当务之急。唐朝全面的赋税制度改革,是在德宗时实行的。针对土地兼并严重,佃户、客户、逃户、隐户众多的现状,宰相杨炎制定两税法。两税法的基本精神为:无论是原住户还是外来的客居户,一律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赋税征收不再以人丁为主要依据,而以土地财产为主要依据。
——摘编自王家范、张耕华等《大学中国史》
材料二 家庭承包经营显现出相应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小规模的家庭分散经营难以产生规模经济效应;二是小块田地分散经营……不利于农业科技水平提高;三是农地产权确权不明,缺乏土地相关处理权益;四是分散的小农经营无法克服农业生产的盲目性,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交易成本和农业生产经营的不稳定性,难以适应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基于以上问题,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农业经营体系的完善与发展。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在中国存续两千余年的农业税被彻底废除。
——摘编自顾海英、王常伟《从耕者有其田到乡村振兴——中国特色“三农”道路的探索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