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路过邻居家菜地,花钱接手了邻居家的一些芹菜去批发市场转卖,盈利14元。但由于这些芹菜农药残留超标,张某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万元,因其没有缴纳罚款,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告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结合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认为,鉴定报告显示,张某销售的这批芹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农药残留超标,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但从违法获利方面来看,张某的违法获利很小,同时人民法院根据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认定张某不知道自己销售的芹菜不合格,并非故意出售农药残留超标的芹菜,其也不是固定经营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最终人民法院裁定张某的违法行为属实,但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对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强制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在本次案件办理中是如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