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和谐现象 演习前一天,老师提前告知学校演习的具体要求,放学后部分同学在QQ群议论纷纷:“只是一个演习而已,又不是真的,这些都是形式主义而已”、“那些演练的知识和技能咱也用不上,真是浪费时间,不如用来写作业”……. 演习时,部分同学嘻嘻哈哈,既不按路线逃生,也不做好自我防护,拖延了全校究成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的既定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和地震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避险意识和自牧互救能力。 |
现实案例: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未袭时;绵阳市安县桑枣中学,创造了2200余名师生“零伤亡”的奇迹。这一奇迹的发生与该校落实常规地震演习密切相关。
任务(1):假如你是小东,你想对“不和谐现象”中的同学们说些什么?
任务(2):有些同学认为可以用参加科技馆地震体验等有趣的方式来替代地震应急教援演练活动,你赞同吗?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