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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7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明确了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看护责任和具体要求;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定义,明确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有关义务;明确了学校、幼儿园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的工作制度;明确了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