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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我关注】
近段时间以来,一批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引发广泛关注。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第五章“网络保护”的内容,《刑法修正案(十一)》下调了刑事责任年龄,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
资料一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章 网络保护
第六十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资料二 刑法修正案(十一)
第十七条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