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古代时期张家口的历史沿革(部分)
时期 | 历史沿革 |
春秋战国 | 北部为匈奴与东胡居住地,南部分属燕国和代国。 |
秦朝 | 南部属代郡、北部属上谷郡。 |
汉朝 | 汉初属代国,部分属上谷郡;汉武帝时属并州代郡。 |
唐朝 | 北属突厥地,南多属河北道妫州、新州。 |
宋朝 | 先后属辽之西京道、金之西京路。 |
元朝 | 属中书省上都路宣宁府与顺宁府。 |
明朝 | 封皇子朱穗为谷王,就藩宣府,张家口为长城防线九边重镇之一。 |
清朝 | 隶属直隶省 |
材料二 “俺答封贡”之后,明政府在九边设置互市11处,张家口为其一。由张家口至蒙古库伦(现在蒙古国的乌兰巴托)的张库商路逐渐畅通。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廷给噶尔丹的敕书规定可在张家口等处贸易。康熙三十年,清政府开张家口、杀虎口等五口,内地商人可到蒙古地区贸易。《尼布楚条约》规定俄商执有“路票”者可往来贸易。此后逐渐形成了一条由恰克图(现属俄罗斯)—库伦—张家口至北京的贸易路线。乾隆末年的《闻见瓣香录》记载:“张家口为南北交易之所,凡内地之牛马驼羊多取给于此。贾多山右人(山西人),率出口以茶布兑换而归。又有直往恰克图地方交易者,所货物多紫貂、猞猁、银针、海貂……以及哈喇明镜、阿敦绸等物。”
——摘编自《明清时期草原丝路沿线城市张家口的发展与职能演变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