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我国传统的财政思想中,一直强调“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杨炎在两税法中创造性的提出:“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两税法将以往分别征收的租庸调、地税、户税以及其他杂税等各种税收合并起来,统一征收,这便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减少了复杂的税种所带来的征收繁琐的问题。同时,纳税时间分为夏、秋两季,并且“定税之数皆计缗钱”,虽然当时的“田亩之税”仍以实物的形式来征收,但两税中的重要部分户税,则都是以货币来征收的。两税法使资产多者税负重,资产少者税负轻,充分体现了财政税收公平负担的原则。
——徐柏泉《两税法财政思想及其产生的争论》
材料二 “是以圣王立程,量入为出,虽遇灾难,下无困穷。理化既衰,则乃反是,量出为入,不恤所无。”可见,陆贽看到了“量出为入”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造成了人民赋税负担的日益加重。这一思想是对传统儒家财政思想中的轻敛薄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陆贽作为反对两税法代表人物坚决反对货币赋税,认为应当恢复租庸调制,实行实物赋税。他看到了当时钱重物轻现象造成的危害,他说:“定税之数,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绫绢。往者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六百文。”实际上,这也反映出了商品经济思想和自然经济思想的对立,两税法中的征税“以资产为宗”和货币赋税思想适应了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具有进步意义的思想。
——陈明光《唐宋人论杨炎倡行两税法述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