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民工潮
1984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农民进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事务工、经商、服务业的农民可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1985之前,农民工主要被乡镇企业吸收,呈现“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流动方式。
1985年,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1986年,公安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凡年满16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公民,都应该申领身份证。
1985年之后,农民工开始了大规模的跨地域流动,出现“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流动方式。1989年春节后,百万民工下广州,当地火车站人流汹涌而至,交通运输不堪重负。“民工潮”首次爆发。当时的广州到处人山人海,很多火车严重超载……日发旅客8000人的湖南衡阳站,最高时多达35000人。远在西北的兰州也是人满为患……据统计,1989年至1993年农民工每年增长25%左右,1988年2600万,1989年3000万,1992年4200万。1992年后,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人口大规模流动常态化,“民工潮”的称谓逐渐退出历史。
——李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
根据材料并结合时代背景,对“民工潮”作出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