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在近代中国,太平天国即使最终失败了,但确确实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走向。我们不难设想,假如没有这场革命,清廷不会向西方学习,中国必然会在旧有轨道上徐徐而行;假如没有这场革命,汉族士大夫还会继续沉沦,不会有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政治大变局 。
———摘编自《中国历史的侧面》
提炼材料中的某一观点发表自己的见解(赞成、反对、质疑、修改皆可),并结合中国近代史的相关知识加以阐释。(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论证充分,逻辑清晰)
材料:一部中国近代史,就是分析近代中国如何抵御、反抗作为资本主义最高阶段的帝国主义不断扩张、殖民,维系国家统一与争取民族解放的历史;就是近代中国如何吸收、借鉴各种现代性因素,将其内化为中国自身的积极因素,进行国家建设,寻找富强之道的历史;就是在不断变化的内外形势下,形塑新的政治实践主体,破除各种政治、社会与文化压迫,探索具有普遍意义的平等与解放的历史;更是在古今中西纠缠不清的情况下,思考中国文化存续与更生的历史。
——摘编自王锐《关于中国近代史叙事问题的思考:合富强叙事、阶级叙事、文明叙事为一》
围绕中国近代史的叙事问题,选择某一角度或者自拟一个角度,运用具体史实予以论述。(要求:以角度为题,论证充分,史实准确,表述清晰)
来源
内容
太平天国方面
躯长大,面微圆而白,鼻高耳圆而小,其声音响亮而沉重,笑时屋为之震,有极大之膂力与极敏捷之知觉
清廷方面
身材魁硕,赤面高颧,有须,粗通文墨,素无赖,日事赌博;体质肥钝,了无异人处
民国前后革命党人
面长丰满,红须,手垂过膝;身干长大,富雄姿,豪迈博学,治《春秋》《汉书》
材料 某学者在研究两宋时期的经济与社会知识内容时,拟定了如下目录(部分)
“碌碌有为”的宋人
第一章北民南迁的耕耘——农业……
第二章百工巧匠的智慧——手工业……
第三章熙来攘往的贾客——商业贸易
第一节互市贸易的商旅——榷场贸易
第二节海丝之路的船舶——海外贸易
第四章璀璨群星的宋城——城市经济……
材料一
时间
督抚设置沿革概略
永乐十九年
河南水灾,百姓流亡,右都御史王彰巡行河南发放仓米赈济,同年,为安抚军民,朝廷还派多名廷臣巡抚天下,“暂遗即还”。
宣德年间(1426--1435年)
宣德初,命胡概巡抚苏、松、两浙。其后数年,江西、河南诸省依次专设巡抚官。一般说来,“往来远抚”,与布政司合署办公。
嘉靖年间(1522—1566年)
总督、巡抚发展成为凌驾于三司之上的常设机构,三司只是名义上法定的省级机构,但仍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清代前期
总督从一品,“掌厘治军民,综制文人,摹举官受,修饬封疆”,总管一省或二三省的地方最高军政大员。巡抚从二品,主管一省军政民政。
材料二 督抚制度在清朝已经十分完善。中央政府在日常运作中,对于朝廷与督抚的关系,各个督抚之间的关系,处理原则就是“大小相制、内外相维”。“大小相制”指通过统辖以大制小、通过分权以小制大。在督抚制度中,督抚作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统领本省文武官员此为以大制小。地方上设置的希政使司、按察使司和将军(或提督)分别对中央的户部、刑部和兵部负责,达到对督抚分权的目的,这是以小制大。“内外相维”指在中央,六部有最高行政管理职权;在地方,督抚行使具体行政管理职权。这样督抚虽然拥有重要职责和权力,但同时,这些都是中央所授,督抚的权力被中央严格控制。……依靠一系列制度法规和凡事必须“奉旨而行”的原则,督抚在行使权力之时受到很大制约。正因如此,中央与地方之间保持了200多年的权力制衡。直到19世纪中叶,由于战争的原因,这种平衡被打破。
——摘编自杨明《晚清督抚制度与权力制衡》
材料一 明末及清朝时期人口数量变动情况表
年份
1600年
1651年
1712年
1775年
1794年
1822年
1851年
1856年
1911年
总人口
2.05亿
1.19亿
1.42亿
2.64亿
3.13亿
3.72亿
4.32亿
3.42亿
3.47亿
材料二 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前,布政使是由吏部任命并直接对户部负责,按察使是对刑部负责的,都享有与督抚平起平坐的半独立地位。这种每一省的分权制衡正是朝廷得以对省实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因之一。但太平天国战争给了督抚足够的机会蚕食布政使和按察使的权力,直到将他们降为毫无个人意志可言的从属地位。因而到太平天国时期结束时,督抚已成为集军事指挥、财政和司法权力于一身的胜利者,有效的中央控制已一去不返。太平天国时期的形势使清廷必须给予督抚组织与训练新军并为之筹饷的权力。由于这些新军有较强的团结精神和地域观念,仅服从各自长官的命令,它们实际上几乎是“个人”的军队。太平天国平定以后,捻军战争和西北的回民起义又延续了多年的战乱。整个帝国已经衰败不堪,以至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政府都已没有恢复一度普及全国的保甲机构的愿望和能力。有些省和地方官员为了地方治安试图加强保甲,但没有人真正能恢复早期的保甲户口登记。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何炳棣著,葛剑雄译《1368—1953年中国人口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