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政府 |
收回主权史实 |
1917年 |
北京北洋政府 |
取消德国在华驻兵权,收回天津、汉口德租界,废除德国、奥匈帝国领事裁判权 |
1926年 |
北京北洋政府 |
取消芬兰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权 |
1927年 |
武汉国民政府 |
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 |
1928年 |
南京国民政府 |
除日本外,各主要国家均承认中国关税自主权 |
1929年 |
南京国民政府 |
正式收回镇江英租界 |
1930年 |
南京国民政府 |
中国全面实现关税自主权,正式收回厦门英租界,收回威海卫英国租借地 |
1943年 |
南京国民政府 |
收回上海、厦门公共租界,收回天津、广州英租界,废除其美在华领事裁判权 |
195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收回苏联租借旅顺海军基地 |
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收回英占香港地区 |
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收回葡占澳门地区 |
——摘鳊自王建朗(中国废除不平等争约的历史考察》等
上表提供了近现代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主权的简要历程,蕴含了诸多信息。解读材料,提炼一个概括材料的核心观点,并结合所学的中国近现代史知识予以阐释。
(要求:观点合理、明确,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