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孙中山生平活动大事年表(部分)
1892年,毕业于香港西医学院,后在澳门、广州一带行医 |
1894年6月,上书李鸿章,提出改良主张,未被采纳 |
1894年11月,在檀香山创立兴中会 |
1905年8月,在日本东京创立中国同盟会 |
材料二 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民不分种族、阶级、宗教信仰,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及请愿、考试、选举、参政等自由和权利;按照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原则建构政治体制,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弹劾总统的权力等。
材料三 ……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改良来使中国现代化是无效的。唯一的办法是从下面进行革命;这一革命于1911年爆发……(革命派)所建立的制度对中国人民毫无意义,很快就在中国的政治现实面前土崩瓦解。
材料四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正式就任临时大总统。为削弱袁世凯的权力,在孙中山等人提议下,南京临时参议院于3月11日正式公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规定了“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和人民应该享有的诸种权利后,明确规定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肯定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在政治体制上,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希望以扩大总理职权、缩小总统权力的办法来防止袁世凯擅权。
A袁世凯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临时参议院正式公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B为防止袁世凯专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