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年5月,在M区工商联商协会建设座谈会上,该区人民法院与4家商协会签订了诉前调解工作框架协议,成为M区“法院+工商联”开展民营经济多元化调解的新尝试。自此,M区民营企业发生经济纠纷时,在商协会里就能完成调解,实现了“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建立“法院+工商联”多元解纷机制的积极意义在于(     )

①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②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服务

③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理性表达诉求

④依法解决社会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考点】
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及意义; 建设法治社会的措施及意义;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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