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明太祖废除丞相后,繁剧的政务和大量的奏礼并非一个人的精力所能料理的,设殿阁大学士,由文人充任,批阅奏章,只可备顾问。明成祖时,殿阁臣僚入值文渊阁,可以参预机务,但“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批答出自御笔”。宣德元年(1426年),开始让内阁和个别部的尚书对中外奏章提出处理意见,用小票墨书,贴于疏面进上,称为“票拟”,然后呈皇帝“易红书批出”。及至正统初时,英宗朱祁镇因9岁登极,年龄幼小,太皇太后专一委政内阁,使内阁票拟制度化。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然而,首席内阁大学士(或称内阁首辅)虽然有票拟的权力,但却不得不依赖于内部太监送达批红。首辅大学士的职权如同以往的宰相,但必须与宦官合作才能执掌大政,如张居正结合冯保。
——摘编自朱绍侯等主编《中国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