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中国近代的国家主权思想
鸦片战争后国家主权思想开始在中国兴起,纵观国家主权思想在近代中国的发展和演变,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洋务运动时期。洋务派对国家主权的认识主要来自《万国公法》(该书于1863年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受托译出),他们把《万国公法》视为“彼此可相维系而不可统属之道”,在外交实践中援引《万国公法》维护国家主权。第二阶段是戊戌维新时期。维新派喊出了“兴民权”的口号,梁启超论证了民与国、民权与国权的密切关系:“国者何?积民而成也。……故民权兴则国权立,民权灭则国权亡。……故言爱国,必自兴民权始。”第三阶段是辛亥革命时期。邹容主张:“无论何时,政府所为有侵犯人民权利之事,人民即可革命,推倒旧日之政府,而求遂其安全康乐之心。”胡汉民认为,主权“即独立权也,其为独立也,以对于外部不受干涉,为其活动之原则”。
——摘编自侯德彤《中国近代国家主权思想的兴起与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