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861年,清政府对国家机构进行了调整,建立了近代外交机构——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后改称总理各国事务衔门,简称总理衡门),其成立引起了封建国家政治法律制度的一系列重大变化。为了培养具有近代国际法知识的能够办理对外事务的人才,详务派将国际法作为京师同文馆的一项重要课程。课堂上所使用的教科书,以丁韪良翻译的四卷《万国公法》为主,丁韪良与其学生共同编译的其他国际法书籍也被作为教材使用。国际法的传播,不仅使洋务派逐步学会运用国际法原则处理对外交涉事务,也唤起了人们对中国法律制度的重新审视。
——摘编自李青《综论洋务派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材料二 西方法治是宗教势力与世俗势力争权进程中相互妥协的产物。西方基于宗教信仰的法治基础并不适合中国。中华传统文化中法治思想拥有扎实民众根基。中国现代法治的发展需基于对传统文化的现代化改造,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推进以及对西方法治理念的批判性借鉴。唯有如此才可填补中国法治话语权的缺失,增强法治领域的文化自信。
——摘编自孙海英等《中国法治观念的反思与发展进路基于中西方法治文化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