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多次旷课、逃学
②吸食、注射毒品
③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④多次拦截低年级同学并强行索要钱财
⑤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①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②从小偷钉,长大偷金
③始于微末,发于华枝 ④小错不断,大错不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界定不良行为是指吸烟、饮酒、旷课、辍学、沉迷网络等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行为。明确界定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女学生朱某经常欺凌同学。某日,她伙同另外4名女同学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生,并将过程拍成了视频。事后,朱某还在群内小范围传播该视频。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3次,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1年。另外4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处有期徒刑11个月。
①在娱乐场所或在外游玩时,接受陌生人递过来的香烟、食品或饮料
②积极向周围的同学和朋友宣传禁毒知识
③好奇,追求刺激,体验一下吸毒的感觉
④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慎交友
⑤遇到挫折和烦恼,同教师或家长倾诉交流,寻求长辈们的帮助,及时化解心中的矛盾
⑥碍于面子,尝试朋友们递过来的一些粉末、片剂或者类似香烟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