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战时共产主义亦称“军事共产主义”,是苏俄在1918—1921年实行的经济政策。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剥夺资产阶级,所有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实施国有化,小工业企业则实行监督;实行余粮收集制;禁止日用必需品的私人贸易, 实行产品实物供应以及主要消费品配给制;取消货币和核算制,实行总管理局制,国家直接给每个企业制定产、供、销计划; 实行普遍义务劳动制。
材料二 第一,取消余粮收集制,实行粮食税。农民在向国家交出一定粮食作为纳税之后,其余的粮食可以自由买卖。第二,大力发展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允许私人商业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在国营企业中,实行经济核算制,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物质奖励制度; 第三,采取租让、租赁、合营公司等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吸收外国资本,利用外国先进技术,对部分小工业企业实行非国有化,以搞活经济,增加民用必需品的生产。
材料三 1929-1933年间苏联大规模开展了将个体小农私有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大集体经济的运动。为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发展的要求,1929年 11月,联共(布)中央全会决定加快农业集体化步伐。到1937年,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农户参加了集体农庄。农业集体化消灭了富农阶级,为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开辟了道路,但其中出现的强迫命令现象,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