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五教之目: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为学之序: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修身之要: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处事之要: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接物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朱熹《白鹿洞书院揭示》
材料二 北宋先后在广州、杭州、明州、泉州、密州设立市舶司,南宋在广州、泉州和明州设置市舶司。市舶条法鼓励本国商人出海及外国商人来华贸易,确立了海上贸易领域国家与商人的共利分利机制……宋代市舶收入首次具有了财政意义,是陆上贸易所未曾有的。北宋前期,市舶收入在30-80万婚;北宋后期至南宋初,每年平均收入约为110万婚,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达到200万婚。史载,北宋境外“朝贡诸蕃”共42国,其中海路入宋者有30国,约占7300;南宋时,北方和西北诸国都与宋朝断绝了朝贡关系,保持朝贡关系的全部是海上诸国。……宋代海上丝路主导地位的确立是多种因素综合推动的,鼓励中外商人贸易的政策发挥了直接的推动作用,经济、技术、市场的发展则是更基本的推动因素。
—摘编自黄纯艳《变革与衍生:宋代海上丝路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