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的变革,推动国家政治制度变革,也促进国与国关系的发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有学者曾指出,(中古时期),英格兰议会制度的发展对于主权理念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王本人并不能拥有主权,因为在议会制度建立之前,没有真正的主权,主权只有“国王在议会中”才能实现。

——摘编自李明倩《〈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研究—以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为中心》

材料二   1618年欧洲三十年战争前各方意图表

英国

刚刚结束国内政治中宗教原因引起的社会大动荡,首要目标是打击西班牙,因此决定与荷兰结盟,决定支持新教发展。

法国

主张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为了打破哈布斯堡家族在地缘政治上的优势,阻止其称霸欧洲的企图,法国决定帮助德意志新教诸侯。

荷兰

荷兰的工商业、金融业、航运业特别是对外贸易在欧洲占有很大比重,支持德意志内的新教诸侯与哈布斯堡家族(欧洲最大的封建王朝)斗争。

西班牙

深陷与英国、法国争夺欧洲霸权的战争消耗,企图重新占领信仰新教的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即荷兰。

——摘编自李明倩《〈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研究——以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为中心》

材料三   维也纳体系是继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之后历史上第二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它在欧洲大陆恢复了旧的专制制度,并通过战胜国对战败国财产的瓜分不仅满足了列强的领土野心,而且初步建立起一个新的欧洲大陆的均势。……依靠英国、法国、俄国、奥地利和普鲁士的实力均衡,共同维持着欧洲的稳定。……通过上述五大国定期举行国际会议,对列强各自的利益和矛盾进行协商解决,从而维护大国的利益。

——摘编自徐蓝《战争、国际关系体系与人类文明的发展》

(1) 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指出13世纪初英国“主权只有‘国王在议会中’才能实现”的标志性事件和涵义,并简述这一标志性事件产生的影响。
(2) 结合所学,指出宗教改革后新教提出的新主张。根据材料二,概括英国、法国、荷兰支持新教的“意图”,并指出1648年欧洲各国解决这场战争的方式。
(3) 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概括维也纳体系的特点,并从国际治理视角简述维也纳体系下国际关系的发展与局限。
【考点】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答案】

您现在未登录,无法查看试题答案与解析。 登录
材料分析题 困难
能力提升
换一批
1.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罗马帝国前期是罗马法发展的鼎盛时期。在帝国社会中,庞杂的法令需要加以编纂整理,同时,由于社会经济生活日趋复杂化,也要求从财产关系方面确切地规定权利和义务,因此法学家的活动十分活跃……从公元3世纪开始,由于罗马奴隶制社会陷入危机,统治阶级迫切要求将反映本阶级意志的现行法律固定下来,借以维持和巩固其统治地位,因而着手进行法律汇编工作。此后几个世纪,陆续颁布了《格里戈里安法典》、《赫尔摩格尼安法典》、《提奥多西法典》等等。后来,在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时,则在前述基础上编成了集罗马法大成的《国法大全》(即《罗马民法大全》)。

——摘编自吴子廑、齐世荣主编《对西方个人本位法律传统的几点思考》

材料二   纵观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西方法律思想,其具体制度设计上颇具差异,但无一例外的彰显了对个人本位个人价值的强调……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观念仍然是西方社会法治的价值基础。

——李盼盼《对西方个人本位法律传统的几点思考》

材料三   尽管在雅尔塔已经埋下不和的种子,人们仍普遍地对雅尔塔会议表示欢迎,认为它是同盟国合作的顶峰。同盟国的合作还表现在联合国(UN)的成立上……同其前身国际联盟一样,联合国的建立也是为了完成两大任务: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和妥善处理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问题。同国际联盟一样,联合国也是作为各主权国家的联盟而建立的。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1) 根据材料一、概括罗马法典编纂工作得到发展的原因,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国法大全》在法制史上的意义。
(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思想来源以及基本特征。
(3) 根据材料三,指出国际联盟和联合国的主要责任。结合所学,说明国际法在二战后发展的原因。
材料分析题 普通
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孟德斯鸠所言,“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但是,民法法典化的本质正是政治运动,始于18世纪晚期的欧洲法典化潮流无不服务于各种政治目的。法国民法典成为法国革命的皇冠,巩固和实现了自由、平等、博爱等革命理念;意大利民法典直接促进了亚平宁半岛的统一;奥地利民法典迅速将奥匈联结整合,这些国家皆通过法制统一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建立。

——摘编自张亮《世界史中的民法典与新中国民法典的编撰历程》

材料二   古代中西立法过程对照表(部分)

时间

公元前927年

公元前380年

公元前3世纪

公元前126~前104年

公元前1世纪

公元528年

公元529年

公元533年

公元582年

公元637年

公元654年

中国

周穆王时,吕侯制《吕刑》魏国:李悝著《法经》

《春秋决狱》成书

汉经义释律,科令制度形成

唐《贞观律》颁行

唐《永徽律疏》公布

外国

希腊:来库古立法

罗马:万民法产生

罗马:帝国建立,皇帝(奥古斯都)敕令成为法律的重要渊源。

拜占庭:查士丁尼命法学家特立波尼安编纂法典

东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编成

东罗马:查士丁尼公布第二次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

东罗马:《查士丁尼新律》完成

——摘编自王宏治《从中西立法过程比较<唐律>与<民法大全>》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欧洲民法法典化潮流形成的原因及其影响。
(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古代中西法制建设的异同。
材料分析题 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