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孟德斯鸠所言,“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但是,民法法典化的本质正是政治运动,始于18世纪晚期的欧洲法典化潮流无不服务于各种政治目的。法国民法典成为法国革命的皇冠,巩固和实现了自由、平等、博爱等革命理念;意大利民法典直接促进了亚平宁半岛的统一;奥地利民法典迅速将奥匈联结整合,这些国家皆通过法制统一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建立。
——摘编自张亮《世界史中的民法典与新中国民法典的编撰历程》
材料二 古代中西立法过程对照表(部分)
时间 公元前927年 公元前380年 公元前3世纪 公元前126~前104年 公元前1世纪 公元528年 公元529年 公元533年 公元582年 公元637年 公元654年 | 中国 周穆王时,吕侯制《吕刑》魏国:李悝著《法经》 《春秋决狱》成书 汉经义释律,科令制度形成 唐《贞观律》颁行 唐《永徽律疏》公布 | 外国 希腊:来库古立法 罗马:万民法产生 罗马:帝国建立,皇帝(奥古斯都)敕令成为法律的重要渊源。 拜占庭:查士丁尼命法学家特立波尼安编纂法典 东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编成 东罗马:查士丁尼公布第二次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 东罗马:《查士丁尼新律》完成 |
——摘编自王宏治《从中西立法过程比较<唐律>与<民法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