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事特办,是指特殊事情用特殊办法来处理。最初是改革开放初期支持特区建设的一项特殊政策,后来演变成一种突破惯例、提高效率的特殊方法。近年来,一些地方行政服务中心开办“特事特办”窗口,专办“急办、难办、办不成之事”,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了诸多困难,从根本上打通堵点、解除盲点、治理难点,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受到了很多好评。但也有媒体评价说,相关部门如何界定谁的事是“特事”需要“特办”?谁的事又可以“缓办”?衡量的标准又是什么?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那就是对社会公平的公然践踏。
有人认为,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特事特办”还是少些好。请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对此加以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