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民国初年活跃于国会中的政党,可大致分为激进、保守二派。激进派的政党,严格说来,只有同盟会和国民党。统一共和党在并入国民党以前,是骑墙于同盟会与共和党之间的;民宪党则由国民党分出。……统一共和党的党员虽有不少原属革命派,但以出身立宪派和旧官僚者为多,故在态度上较同盟会温和。……与同盟会合组国民党的其他小党派,亦大多不是起于理想相同,而是因为眼见国民党将能在政坛上占优势。……至于正式国会后期出现的民宪党,虽系自国民党分出,但吸收了许多进步党党员,在态度上亦较温和。作为激进派政党的同盟会和国民党,是使民初国会发挥功能的主要力量。如果在野党的功能是以言论和立法来监督政府,并以诉诸选民的办法促使执政者重视国利民福,同盟会和国民党的确是具有这方面的资格与潜能的。但执政者无限制地伸张行政权,在野党和立法者愈伸展其监督权,结果使政治势力走向两个极端。当政治势力走向两个极端,而又不能取决于选民时,政治的危机即加剧。民初国民党之策动“二次革命”,以及“二次革命”失败后执政者一意伸张一己的权力,均为政治势力走向两个极端的表现,亦为政治危机加剧的表现,结果是两败俱伤。
——摘编自张玉法《民国初年的政党》
材料二 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摘编自毛泽东《论十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