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春秋时期,郑国子产执政期间,进行了一系列意义重大的改革。他深知土地问题对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于是整顿田制,重新划分土地疆界,明确土地的归属,并且承认私田的合法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为了加强法制建设,子产将法律条文铸于鼎上并公布,使百姓能够知晓法律,这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河。
——据司马迁《史记》编译
材料二:战国时期,楚国楚悼王任用吴起变法。吴起主张“明法审令”,公布明确的法律条文,使国家的治理有法可依。他坚决废除世卿世禄制,剥夺贵族世袭的特权,为有才能的人提供了晋升的机会。同时,他还精简机构,裁汰那些冗余的官员,提高了行政效率,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
——据刘向《战国策》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