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远古时期的“邦”“国”是“宗”“氏”“族”的同义词,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夏商周三代的国家制度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完整、不确定等各种早期性特征。秦的统一完成了自先秦以来一直在进行中的向多元向一体的过渡,在历史上第一次完整地建构起文化中国、地理中国和政治中国的概念。
——摘编自贾雪枫《为什么说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材料二 这两项成就已被证明为不可逆转的,尽管1915-1916年以及1917年曾经有过企图抹煞这两项或者其中一项的尝试。主张共和政体的革命党人的两项最低目标已经永远达到。……革命对国家统一有什么影响,这又是一个具有不同理解的问题。具有民族主义思想的革命,要求保全清王朝的领土,作为新国家的基础。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由于对袁世凯总统的不信任,有些省就对恢复省与中央的行政联系加强了抵制。更有甚者,边远地区的外蒙古和西藏还有完全脱离任何一个中国政府的倾向。外国政府以不同方式利用革命的混乱,利用这个机会扩大其势力范围,以紧缩对中国的包围。
——改编自费正清等《剑桥中华民国史》
材料三 第二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五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
第八条上级国家机关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并且依据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努力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第九条上级国家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