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文官考试除另有法律规定外,分为文官高等考试和文官普通考试。关于考试资格,凡民国男子年满21岁者,得应文官考试,女子不得参加文官考试。
文官高等考试分甄录试、初试、大试。(1)甄录试为笔试……甄录试落第者,不能参加初试。(2)初试。先笔试,后口试。……初试及第者,授以学习员证书,由国务总理咨送各官署学习2年,学习员学习期满时,由各该长官呈请大试。(3)大试。也是先笔试,后口试。考试科目为现行法令解释、设案之判断、草拟文牍。……第三次落第者,不得再考。文官普通考试的科目为国文、历史、地理、笔算、法学通论、经济学6门。……考试及格者,授以试补官证书,按照其等第的高下,依《文官任用法》叙补。
——据1913年《文官考试法草案》整理
材料二:(19世纪初)英国的一些政府部门开始设立常务次官的职位。这样,英国政府的官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务官,包括大臣和政务次官或政务秘书,他们随内阁共进退;另一类是事务官,即文官,包括常务次官直至以下的一般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务,不受党派影响,可以长期任职。
——高中历史选必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材料三:西方的文官制度,从它产生之日起,就有了法制化、正规化的内涵,各个国家基本上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其实施过程中的正规性;而中国的科举制由于是服务于专制的政治体制,以皇权为中心,因此带有很强的随意性和人治化的内容,也没有形成相应的完整的制度和法规。科举往往随皇帝意志的变动而变动,可废可立,不利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柯海丽《中西方选官制度之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