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颁发谕令,规定“乡会试头场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二场试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三场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一切考试,凡《四书》《五经》义,均不准用八股文程式”。光绪三十一年,张之洞、袁世凯等上《会奏请立停科举推广学校折》后,科举制度被完全废止。
——摘编自钟伟春、李木洲《清末科举改制下的浙闱新变与现实省思》
材料二 1912年初,担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令内务部与法制局编纂审定官职试验章程草案,先后颁布了《文官考试委员官职令草案》《文官考试令草案》等法律条文,规定高等文官考试委员隶属于内阁总理,掌握高等文官之考试、任用等;文官考试分预试、正试两种,非预试合格者不得应正试;预试分两场,第一场为论文考试,第二场为口述考试,非经笔试合格者不得应口试等。
——摘编自经盛鸿《孙中山与中国文官制度的近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