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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教育改革】
材料一:随着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新式学堂在中国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兴起,大举进入乡村社会。在此过程中,由于新式学堂在教育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与私塾等迥然不同,乡村社会各阶层对这种初来乍到的新生事物产生疑虑,甚至对此采取抗拒、抵制的态度,出现破坏劫掠新式学堂的“毁学”行为。......毁学事件涉及商人、士绅、普通百姓、僧侣等当时社会中的不同阶层。江苏无锡、金匮县发生的“毁学”事件中,不满官府增加米厘用于办学的米业界向群众散发传单、制造不利于学堂的舆论,影响当地民众对学堂的态度。同年在四川广安州发生的毁学事件中,原本对寺庙土地被改建为学堂不满的当地刁绅借大旱之机造谣惑众、煽动百姓“毁学”。而对于参与毁学的百姓而言,他们或许听信当时存在的某些不利于新式学堂的言论......但更多的是表达反对官府收取杂如牛毛的捐税。正如1904年东方杂志第十期所指出的那样:“故按其原因,则知愚民之毁学,固非有意与学堂为难,实由平昔官府之敲扑过甚,故藉此而一泻其愤焉”。对官僚士绅抽收捐税等经济剥削的反抗贯穿清末民初中国乡村毁学风潮的始终。
-肖雪晨《传统与现代的冲突:清末明初中国乡村“毁学”风潮探究》
材料二:下表为1909~1910年“毁学”事件发生数目及地域分布一览表
年度 | “毁学”事件发生数目(起) | 合计(起) |
华东地区 | 华中地区 | 华南地区 | 华北地区 | 西南地区 |
1909年 | 12起(浙江5起、江苏3起、安徽2起、江西1起、福建1起) | 1起(湖北1起) | 1起(广西1起) | 3起(山西1起、直隶2起) | 3起(四川3起) | 20起 |
1910年 | 44起(浙江25起、江苏17起、山东1起、安徽1起) | 5起(湖南3起、河南2起) | 3起(广西1起、广东2起) | 2起(直隶2起) | 3起(云南2起、贵州1起) | 57起 |
-肖雪晨《传统与现代的冲突:清末明初中国乡村“毁学”风潮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