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旧中国的土地占有极不合理。从全国来说,占乡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70~80%的土地,而占乡村人口90%贫农、雇农、中农及其他人民,却总共只有约20%~30%的土地。……落后的、自给自足的农村自然经济不能成为工业的市场,限制着工业的发展。
——摘编自《剑桥中国史》
材料二 改革开放后,四川率先在全国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激发了农业生产活力。2018年四川粮食总产量相比1949年增加2402.9万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1957年增长了196.5倍,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相比1954年增长了2508.5倍。截至2018年末,四川基本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任务,为全国农村土地改革模式创新提供了诸多实践依据。
——摘编自赵颖文、吕火明、卢波《建国70年四川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材料三 2004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太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除烟叶外,取消农业特产税,每年可使农民减轻负担48亿元。从今年起,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摘自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