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仍是老旧小区改造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在电梯加装和使用过程中,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因需求和利益不同,容易产生纠纷。刘某系某老旧小区某单元一层业主,其父母常年居住在案涉房屋内。2018年4月23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项目确认书》,确定某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系该小区增设电梯项目的实施主体。2019年,该公司对案涉房屋所在单元全部12户居民进行了民意调查,其中11户居民同意加装电梯,刘某表示反对。从现场勘验和其他住户的陈述情况看,加装电梯位置未对楼宇一层的房屋通风、采光或日照形成遮挡或影响,加装电梯后,楼门口进出依然顺畅,并不对老年人出行带来障碍。后该公司在该单元北侧加装了外挂直行电梯,现已投入使用。刘某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权行为,拆除电梯。他认为该公司未征得其同意强行加装,只要加装电梯,就会对其房屋的通风、采光及老年人出行造成影响;拆除已经加装的电梯,将充分保障其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