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市政府要求地铁集团过江隧道工程12个月完工。现由甲、乙两工程队参与施工,已知甲队单独完成需要16个月,每月需费用600万元;乙队单独完成需要24个月,每月需费用400万元。由于前期工程路面较宽,可由甲、乙两队共同施工。随着工程的进行,路面变窄,两队再同时施工,对交通影响较大,为了减小对中山大道的交通秩序的影响,后期只能由一个工程队施工。工程总指挥部结合实际情况现拟定两套工程方案:
①先由甲、乙两个工程队合做m个月后,再由甲队单独施工,保证恰好按时完成;
②先由甲、乙两个工程队合做n个月后,再由乙队单独施工,也保证恰好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