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保驾护航让“无障碍”外化于行
随着城市化和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已不只是满足残障人士的特殊需求,而是关乎全体公民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列入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于2022年10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11月1日开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认真研究讨论、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三次审议修改,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的具体要求。
(1)结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过程,运用所学的知识,说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与优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后,多地陆续开始建设人性化、系统化、智能化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无障碍设施。上海中兴公园实现了残障人士和老人轮椅、小孩滑板车可以到达公园的任一场地;江西吉安为老年人和残障人士购票、进站、乘车、出站提供全流程便利服务;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王永澄收到了专门为视障代表准备的盲文版政府工作报告……
(2)有人认为:有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老年人的“无碍”生活就能真正实现了。请运用所学知识,对此观点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