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秦汉疆域辽阔,发达的道路系统为文书驿传提供了基本保障。秦汉时期,文书驿传制度在中央基本形成丞相府(东汉为尚书台)和典属国(汉成帝以后为大鸿胪)两级管理体制,而后者负责实际管理。在地方,郡县长吏负责邮驿机构吏员配置、过往使者接待、车马粮秣等物资供应、道路桥梁及各种邮驿设施的维修保护等;边塞地区则由都尉府、候官、部、燧分级管理。秦汉文书驿传按是否使用交通工具分为以邮行,以次行、轻足行,依《秦律》规定,“近县令轻足行其书,远县令邮行之”。按交通工具的类型则可分为以车行、以马行,传车和传马又有质量与所用马匹数量的区别。
——摘编自臧嵘《中国古代驿站与邮传》
材料二
罗马帝国的道路把罗马和各行省连接起来,形成“条条大路通罗马”的盛况。管理邮传的主要有大区长官、运输官和承包商,权利逐次下降。二世纪后,改由运输官直接管理国家邮驿系统。承包商负责地方驿站的管理事务,下设从属官员和奴隶负责具体事宜,如驿马管理、维修马车等。大驿站设施齐全且兼有旅店性质,小驿站只提供更换马匹等中转服务。驿站并非全由国家建立,一些繁华地区的旅店也会被纳入邮驿系统。罗马帝国早期文书驿传多为步行,沿军用大道每隔一定距离配备一名信使,但这种“接力传递”无法保证每位信使都能准确解释文书信息。随着驿马增多,“驿站马车”传递文书的方式逐渐普及,通过马车,一名信使即可完成任务。
——摘编自王云庆.毕牧《秦汉与罗马帝国文书驿传制度比较研究》